1.有關市內、市外介聘作業規定及相關表件業已公告校網週知。
2.請有意申請轉任、市內介聘(互調、多角調、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市外介聘等之教師,於109 年4月 8 日前提出申請,俾利依限召開教評會審議。
3.申請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