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申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依規定期程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辦理。
二、申請期程: 109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至 4 月 30 日(星期四)止。
三、繳交文件:申請書一份(相關證件影本需蓋私章),影本三份。
四、詳細內容請參照連結 http://nonschool.tn.edu.tw/,另檢附申請書電子檔一份。
p.s 因收件後,需檢核文件是否齊備、補件、裝訂、蓋印等流程,故請有意申請者盡量於 4 月 24 日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以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