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國中 109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考核
|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辦理情形 |
|
一、家庭教育列入課程及活動 |
1.各年級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之教學內容,要符合課程架構與綱要 |
|
|
2.高中以下學校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家政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幼兒園教師、輔導教師專任專業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參與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及培訓,每年至少四小時 |
||
|
二、行政作為 |
4.組織學校家庭教育推動小組 |
|
|
5.推動家庭教育業務,協助宣導政策及相關資訊(如諮詢專線、活動訊息) |
5-1 學校推動家庭教育課程及宣傳活動(如4128185家庭教育諮詢專線、祖父母節、愛的存款簿等)相關訊息內容宣導,並於行事曆中註明。 |
|
|
6.依家庭教育法第15條針對重大違規學生及家長之輔導策略或轉介 |
||
|
7.申請辦理或協助承辦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方案、活動或研習 |
||
|
8.辦理家庭教育等等相關活動(含親職、子職、婚姻、多元家庭…等家庭教育法規內涵) |
||
|
三、其他20% |
9.學校推動家庭教育之創意作為、得獎榮譽、網頁建置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