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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陳怡璉 - 人事室 | 2021-04-28 | 點閱數: 156

一、依據「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教育局公告編號 176789 辦理。

二、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審查地點:仁德國中活動中心

     (二)審查時間:110 年 5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教師證書、學歷證明文件、介聘原因足資證明文件、服務年資、考核、獎懲、研習證件,

          上述各項證件正本及影本各 1 份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本市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存查外,

          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俾利審查。有關積分證明文件如下:

         1.  在本市服務年資證明(採計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2.  在本市最近五年成績考核證明(104 學年度至 108 學年度)。

        3.  在本市最近五年獎懲及研習證明(105 年 4 月 30 日至 110 年 4 月 29 日止)。

            研習時數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教師學習護照」時數,請申請介聘教師自行列印,並經人事主任(或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4.  介聘原因證明,如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 110 年 4 月、 5 月止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不得省略)。

       5.  如申請介聘至非現職任教科(類)別,而須提出在科(類)別最近三年內任教一年以上之證明文件者,請檢附課表並經教學組長、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四)若教師於校內曾有轉任情形,請務必於服務證明書中加註。

   (五)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應於110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前自行上網填報資料,並請務必慎選志願

        於上網進行電腦作業時,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

        餘相關注意事項,請逕至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查詢,網址:http://tas.kh.edu.tw/

   (六)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於現職學校服務未滿 6 學期者,當日應另檢附「他縣市介聘同意書」。

   (七)若委託他人參加積分審查者,當日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八)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 110 年 5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送達仁德國中活動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九)請依個別身體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並建議全程佩戴口罩。

三、因仁德國中停車空間有限,請出席人員盡量共乘前往。

四、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審查之教師公假,惟課務自理

五、若有相關疑義,幼兒園請洽特幼教育科姜小姐(電話: 2992479)、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邱小姐(電話: 7000818 分機 99752)、

       國小請洽課程發展科鄭先生(電話: 2991111 分機 8330)、國中請洽課程發展科鄭小姐(電話: 2991111 分機 8648)。

六、相關附件請自行參略教育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