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 110年 5月 12 日教育部通報辦理。
二、 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至 110年 6月 8 日(含)前,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請各級學校配合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三、 檢送110年5月12日教育部通報1份(如附件)。
教育部投訴專線 :0800200885
臺南市教育局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專線:06-5817043#203
本校投訴信箱:bully@shjh.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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