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5 月 20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00651461 號函辦理。
二、為使學校整體校務順暢運作,並兼顧行政業務、線上教學、防疫及到校學生照顧、學習、用餐等人力調配,
自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28 日止可申請家線上教學/辦公。
三、居家線上教學及居家辦公之人員均應依本校出勤時間作息,並於差勤系統簽到退,上班時間內應依差勤規定辦理,
如因處理私務或外出時,則需依規定請假。
四、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方式,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當事人無需請假,
惟如因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者,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本校臨時因處理重大或緊急業務之需要,原居家上班之教職員工經通知後,應立即返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