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說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續第三級疫情警戒,為避免減少人員流動及避免群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字第 1100071376 號函、國中 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8 日教育會考字第 1101014570 號函辦理, 修訂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複查作業方式,取消現場申請成績複查,一律改為線上申 請;繳費方式變更為 ATM 轉帳繳費(網路、行動銀行 APP 或實體 ATM 等)。
二、 複查時間:開放線上申請時間為 110 年 6 月 15 日、 6 月 16 日,每日 9 : 00~16 : 00
三、 複查方式:
1. 由臺南考區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網站( http://www.tngs.tn.edu.tw/110tn/) 登入成績複查申請頁面。
2. 填寫申請資料:考生姓名、身分證號、准考證號、出生年月日、需複查科目、通訊 地址、連絡電話。
3. 產出繳費單:並於 110 年 6 月 16 日 16:00 前利用 ATM 轉帳繳費(網路、行動銀行 APP 或實體 ATM 等)(轉帳手續費依各家銀行不同,由申請人自付)。完成繳費後可 自行到申請網站列印繳費收據。
4. 完成繳費手續者,經本會核對資料無誤後始辦理複查作業。請申請人自行留意銀行 辦理轉帳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5. 如因考生資料填寫錯誤,導致本會無從調閱成績資料者,不予複查,亦不得要求退 費。
四、 複查費用:
1. 複查結果通知書寄送掛號郵資: 35 元。
2. 複查科目每科 50 元。
3. 應繳總費用: 35 元+50 元 x 申請科目。
4. 申請複查者,完成繳費後不得辦理退費。
五、 複查結果:
1. 成績複查無誤者,由考區試務會寄送複查結果通知書。
2. 成績複查後異動者,重新計算成績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複查結果通知書。
3. 複查結果通知書於 6 月 18 日(五)統一寄送。
六、 其餘有關國中會考成績事宜,依臺南考區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及全國試務會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