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各級主管應督導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
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禁止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販賣及團購等與工作無涉之行為,
如有違反規定者,依情節予以嚴懲。
教育部投訴專線 :0800200885
臺南市教育局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專線:06-581704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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