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 108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 9:00-15:00 。
三、辦理地點:臺南市安慶國小會議室(安南區安中路一段 703 巷 80 號)。
四、參加人員:
(一)本市特教教師務必報名。
(二)本市學前、 普通班教師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三)家長。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因逢假日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