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市教專字第 1110588230 號、南市教專字第 1110588230 號公文諒達:
因應疫情防疫規範持續調整,有關教師課務處理事宜,臺南市教育局為維持各校教學運作與品質,特針對「教師居家任課班級學生在校」
此種狀況所衍生之學習方式,製作「教師居家學生在校學習方式建議一覽表」,詳如附件。
惟本校為維持學生授課品質,在人力許可下,教師若居家隔離期課務優先以排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