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南市癲癇之友協會 108 年 06 月 24 日(108)南癲景字第 041 號函辦理。
二、該協會樂意安排講師(神經專科醫師或專業社工)前往各級學校進行校園宣導,各校可評估需求逕自提出申請,協會官網為 https://www.teatn.org.tw/,可查閱相關資訊。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活動簡章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