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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楘斌 - 人事室 | 2023-03-21 | 點閱數: 31

主旨:核定本府教育局科長簡文達等 13 人為本府 112 年模範公務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府 112 年模範公務人員核定教育局科長簡文達等 13 人(如
名冊),其中並遴薦消防局隊員楊雅雯及水利局正工程司詹
時碩等 2 人參加行政院 112 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三、前開人員由本府公開頒給獎狀乙幀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並
給予公假五日,應自獲選之次日起一年內請畢,獲獎人員事
蹟請服務機關登載於人事資料。
四、冊列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通知本府人事處;頒獎表揚時
間、地點將另函通知。
五、檢附本府 112 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冊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