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4 月 7 日桃教中字第 1120030183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桃園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教育部投訴專線 :0800200885
臺南市教育局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專線:06-5817043#203
本校投訴信箱:bully@shjh.tn.edu.tw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