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 112 年 8 月 18 日( 112 )關字第 010-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教學設備,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基金會。
三、申請方式以電子檔方式收件,申請表如附件,有意申請的導師請於 9/12 前寄至註冊組 mihashi@shjh.tn.edu.tw .
四、本案以資源匱乏地區及 111 學年度獲補助學校為優先,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
五、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