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全校老師注意!!
教育局於 5/7 公告:
一、依據本局公告第 234739 號續辦。
二、有關本案參訓率調查說明:
(一)採計期間:112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
(二)參訓對象:本市主管各級學校、幼兒園之校長、園長及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三)採計研習:包括融合教育及特殊教育知能、增能、工作坊等研習。
(四)研習時數:至少 3 小時。
請全校老師將 112學年度的特教 3小時研習證明截圖寄到 smile0227@shjh.tn.edu.tw或 Line我。
若導師班有特殊生,在“普特平台”已經有紀錄的,就不需要寄相關研習證明給我。
我必須在 5 月 13 日(星期ㄧ)中午 12:00 前填報教育局,所以請必須在此期限內統計完成,請老師(包含校長)一定要記得 E Mail 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