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13 年 9 月 2 日(113)感字第 012 號函辦理。
二、修訂辦法請於該會官網下載參考運用,網址如下:
https://www.grateful.org.tw/OnePage.aspx?tid=6&id=1228
三、該會提供申請通過學校執行本辦法所需經費,每校以不超過新臺幣壹拾伍萬元為限。專案內容包含個案管理、個案處遇、團體輔導工作坊、個案心理諮商。
四、本案聯絡人:陳顥專員,電話 02-66176686 ,電子信箱 chenhaw@grateful.or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