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辦理。
二、因應新法規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行駛需年滿 14 歲、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 25 公里等相關規定,違反者將處最高 5400 元罰鍰。請各校配合加强宣導,以免違規受罰。
三、另為維學生騎乘安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研發旨揭微型電動二輪車教案、圖卡、教材包及短影片,將之整合為 2 個懶人包(共 2 節課),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雲端連結為 https://reurl.cc/qvznep ;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短影片: 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 ,請各校踴躍下載參考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