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2 月 7 日府人考字第 1140228850 號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2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09891 號函辦理。
教育部投訴專線 :0800200885
臺南市教育局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專線:06-5817043#203
本校投訴信箱:bully@shjh.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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