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本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育與管理實施要點及 113 年度中央補助款考核項目規定,教育相關人員每年應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二)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三)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四)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五)心評人員需參加心理或教育測驗研習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六)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13 年 8 月 1 日開始施行)
1.職前訓練:進用前或進用後 3 個月內 36 小時以上。
2.時薪制:每年至少 9 小時以上;月薪制:每年至少 24 小時以上。
前 1.2 兩項應含性平及兒少 3 小時以上。
二、請教育相關人員積極參加,以提升教學品質及促進身心健康。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register/study )-->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臺南-->活動名稱)-->報名。
(二)研習需全程參與才核予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三)本公告研習場次時間及相關資訊,如有異動,以特殊教育資訊網上開設資訊及教育局公告為主。
(四)有意參加教師請依限報名,除少數場次需求外,將不再行公告。
四、檢附本市 114 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規劃場次表 1 份。
五、除教育局開設實體課程外,亦有數位課程可供線上研習,可至普特平台( https://sites.google.com/go.edu.tw/specialteach/%E5%90%84%E9%A1%9E%E7%A0%94%E7%BF%92%E8%AA%B2%E7%A8%8B/onlinelist?authuser=0 )-->各類研習課程-->線上各障別課程推薦清單,或逕至特教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台(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進行線上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