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告知的「臺南市 114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之相關訊息(如附)
說明: 一、依據「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4 年 10 月 18 日於民 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 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旨揭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 參賽者權益。 四、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 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 事,以免觸法。
承辦人:鄭雅玲 電話: 6351762 傳真: 6372147 電子信箱: yayuer927@mail.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