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修正部分規定 1 份。
教育部投訴專線 :0800200885
臺南市教育局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專線:06-5817043#203
本校投訴信箱:bully@shjh.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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