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各 1 份。
教育部投訴專線 :0800200885
臺南市教育局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專線:06-5817043#203
本校投訴信箱:bully@shjh.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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